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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十三五”规划(2016—

时间:2017-04-05 11:15 点击:

 
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2016—2020年)》的通知
 
     各盟市经济和信息化委、中小企业局,二连浩特市、满洲里市经济和信息化委、中小企业局: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7年3月30日
 
 
 
  内蒙古自治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
 
 
        本规划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规划(2016-2020)》、《内蒙古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等编制,提出了“十三五”时期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总体思路、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提供指引,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履行职责提供依据。
  一、发展基础和面临形势
  (一)发展回顾
  “十二五”时期,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中小企业发展,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全区各级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一系列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强化中小企业“工作、政策、融资、公共服务”四大体系建设,多措并举,全区中小企业实现了平稳较快发展。
  规模效益稳步提升。2015年末,全区中小企业总量达到28.8万家,年均增长14.5%。其中,工业中小企业3.3万家,比2010年的2.4万家增长了37.5%。全区规上工业中小企业4232家,工业总产值13771亿元,主营业务收入13125亿元,实现利润842亿元。每年吸纳就业人数18.8万人,占城镇新增就业人数的70%。
  发展环境不断优化。国家和自治区密集出台了一系列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基本建立了中小企业政策体系,围绕提高政策到位率,探索实施了中小企业重大政策落实部门责任分解、承诺报告制度、多部门联合督查、第三方调查、盟市中小企业工作考核制度,初步构建了横向多部门协同,纵向自治区、盟市、旗县(市、区)三级联动的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落实体系。持续精简下放行政审批事项,自治区本级先后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223项,盟市、旗县(市、区)行政审批事项普遍减少40%,非行政许可事项全部取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持续深化,简政放权向纵深推进;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实施“三证合一”登记制度,准入门槛逐步降低,市场营商环境不断优化。累计减免中小企业各类税费200亿元左右,企业负担进一步减轻;财税支持中小企业的力度不断加大,自治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累计安排8.17亿元,争取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4.05亿元。
  创新能力不断增强。“十二五”以来,中小企业研发投入年均增长30%以上、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年均增长60%以上,创造了全区65%的发明专利、75%以上的企业技术创新和80%以上的新产品开发。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总数237家、自治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28家、自治区企业研发中心214家。
  融资服务持续加强。积极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信贷支持力度,实现小微企业贷款增速、户数、申贷获得率“三个不低于”目标。培育26家企业在新三板挂牌,737家企业在内股交挂牌,累计直接融资3334.36亿元,拓宽了融资渠道。2013年自治区设立中小企业“助保金贷款”引导资金,全面推进“助保贷”融资服务,全区12个盟市、51个旗县(市、区)累计为703户中小企业放贷31.9亿元。
  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全区基本建成了“1+14+N”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为中小企业提供信息、投融资、创业、人才与培训、管理咨询、技术创新与质量、市场开拓、法律等八大类服务。目前,平台注册企业22932家,注册服务机构2679家,年服务企业数量20万余次。全区创建自治区级小微企业创业基地99家,入驻企业7141家,基地内企业产值296.7万元。全区拥有各类科技企业孵化器34家,孵化面积超过60万平方米。
  (二)面临形势
  “十三五”时期,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蓄势待发,中国制造2025、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西部大开发、新一轮东北振兴等重大战略持续推进,“互联网+”行动计划发布实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方兴未艾。内蒙古发展处于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随着国家促进内蒙古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若干意见和支持民族地区发展政策的深入落实,特别是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提出的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促进新型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农牧业现代化和绿色化“五化”协同等一系列战略举措的稳步推进,我区中小企业将迎来多重叠加的发展机遇。
  政策红利将不断释放,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加快,新兴产业快速发展;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信息技术与传统制造业加速融合,新一代信息技术与传统产业加速融合,生产的网络化、智能化、绿色化特征日趋明显,智能制造、网络制造、绿色制造、创新联盟、服务型制造、生产性服务业等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跨领域、协同化、网络化的创新平台正在重组创新体系。特别是我区加快建设国家重要能源基地、新型化工基地、有色金属生产加工基地、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和国内外知名旅游目的地为重要抓手,着力转变发展方式、转换发展动能,打造新引擎、构建新支撑,走出一条质量更高、效益更好、结构更优、后劲更足、优势充分释放的发展新路子,我区中小企业发展空间日益广阔。
  国家及自治区将进一步制定出台一系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财税、融资、创业、创新、社保、公共服务等政策体系将更加完善。随着简政放权纵深推进、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中小企业发展的市场环境、政策环境和服务环境更加优化,中小企业创业创新的活力将持续增强。
  国际经济形势将更趋复杂,国内正值经济发展“三期叠加”阶段,多种矛盾聚合,经济下行压力依然较大;我区中小企业发展仍面临诸多的经营压力,资本、土地、用工等要素成本持续维持高位,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尚未根本破解;我区正处在转型升级攻坚阶段,传统产业产能过剩,新兴产业占比不高,中小企业素质性和结构性矛盾依然突出,创新能力不足、人才缺乏等问题逐渐显现,中小企业转型升级难度较大。
  综合判断,“十三五”时期,我区中小企业发展机遇与挑战并存,机遇远大于挑战。只要准确把握国内外发展形势,充分发挥我区优势,抢抓发展机遇,强化转型升级与创新思维,转变发展方式,提高发展质量,就能赢得发展新优势,实现发展新跨越。
  二、总体思路、基本原则及主要目标
  (一)总体思路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部署和要求,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把握引领经济新常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为主线,以推进中小企业“工作、政策、融资、公共服务”四大体系建设为重点,优化发展环境,激发中小企业创业创新活力,培育和打造经济发展新动能,增强全区中小企业的综合实力和创新能力,提高中小企业的发展质量效益和竞争力,促进全区中小企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为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贡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创业兴业,做大总量规模。突出中小企业在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防风险的重要作用,培育和壮大市场主体,推动创业兴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做大总量规模。加强政府创业兴业指导和政策扶持,完善创业服务,激发企业发展活力,提高企业创业兴业、吸纳就业和经济增长的能力。
  ——坚持创新驱动,推动转型升级。全面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培育一批创新示范和新业态、新模式,加快形成创新支撑体系。激发市场活力,引导中小企业依靠创新升级获得竞争优势,全面提升综合竞争能力,推动转型升级。
  ——坚持示范引领,推进提质增效。遵循中小企业成长规律和不同发展阶段的特点,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培育工程,培育形成一批主营业务突出、竞争能力强、成长性高、创新能力强的典型示范企业,推动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发展。
  ——坚持深化改革,营造发展环境。破除各类体制机制障碍,持续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政府管理与公共服务能力;降低企业成本、减轻企业负担,营造更加有利于中小企业的发展环境,让改革红利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持续动力。
  (三)主要目标
  “十三五”时期,我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总体目标是:
  ——总量规模进一步扩大。全区中小企业整体发展质量和效益稳步提高,各类市场主体活力持续增强,吸纳就业能力进一步得到发挥,对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进一步巩固。全区中小企业总数超过46万家,增长10%,每年吸纳城镇新增就业人数平均达到20万人。
  ——创新能力进一步增强。全区中小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品牌建设能力不断增强,研发投入和科研人员数量较快增加。全区中小企业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不低于1.8%,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3件,发明专利申请量达到申请总量的30%,培育一批在国内、国际市场具有相当竞争力、细分行业领先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企业素质进一步提升。中小企业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人力资源结构进一步优化,人员素质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诚信经营水平进一步提高。中小企业品牌影响力不断提升。
  ——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简政放权、商事制度和财税金融改革等取得显著成效,企业负担进一步减轻,经营环境更加公平,政务服务更加高效。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建成覆盖面广、管理规范、适应需求、高效便捷、可持续发展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
  三、主要任务
  (一)推进创业兴业,激发发展活力。
  大力培育创业主体。整合资源,协同推进,努力营造大众创业的良好氛围,鼓励和支持创业者打破传统束缚和限制,采取各种合规、有效的方式努力创业。举办各类创新创业大赛,为创业者提供展示和交流的平台。加大对国内外高层次创业人才的引进力度,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人员和企业高管创业,积极引导支持留学归国人员、高校毕业生和返乡农民工等各类人群创业。
  推进创业载体建设。支持各地利用闲置厂房、楼宇、各类园区、产业集群、孵化基地等,开展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建设,为创业者和企业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的工作空间、社交空间和资源共享空间。加强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能力建设,引导基地向平台化、智慧化和生态化方向发展,重点培育一批特色鲜明、运行规范、示范带动作用强的自治区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鼓励和支持大型企业、行业领军企业发挥技术优势、人才优势和市场优势,为中小企业提供技术研发、成果转化、营销推广等合作机会,帮助产业链上下游中小企业创业兴业。积极推进各类科技企业孵化器、创业园、众创空间等建设,拓展中小企业创业载体。
  加快企业成长培育。围绕促进小微企业创业和转型发展主题,逐步建立“创办、培育、成长”三位一体的“中小企业培育工程”推进机制。加大对初创期、早中期科技型小微企业支持力度,使之成为“创业之星”、“成长之星”企业,壮大新生小微企业群体。选择一批潜力大、成长性好,以及具有一定资金实力、技术和管理经验丰富的小微企业,加快利用信息技术、互联网及智能装备,培育壮大成为“小巨人”企业。
  【专栏1】 中小企业培育工程
  “创业之星”企业。选择一批科技型、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等初创企业,加大培育力度,引导其成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新生力量。“十三五”期间,全区培育新增年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创业之星”小微企业1000家。
  “成长之星”企业。选择一批各行业中优势比较明显、发展速度和规模扩张较快的高成长性中小企业,以小微企业上规模为目标,因地制宜,因企施策,加大政策扶持和服务力度,引导和支持小微企业提质增效、做强做大。“十三五”期间,全区培育新增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中小企业500家。
  “小巨人”企业。推动一批各行业中创研能力强、中高端产品多、发展速度快、对区域中小企业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有着较大影响带动力的中小企业。加大政策扶持,加快技术、装备、产品、管理和服务的升级创新,努力实现效益规模和赶超发展的新突破,成为引领全区中小企业发展的“排头兵”。“十三五”期间,全区培育新增年营业收入1亿元以上的“小巨人”企业200家。
  (二)推动创新发展,增强发展动力。
  培育壮大创新主体。强化中小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支持中小企业建立专业化技术(研发)中心,鼓励具备条件的中小企业设立国家级、自治区级企业技术中心,增强中小企业科技创新活力与核心竞争力。鼓励中小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加强技术改造,引进先进适用技术、工艺和设备,改造提升传统工艺,优化生产流程。针对细分市场,开发差异化的产品和服务,推进技术、产品、管理模式和商业模式创新。
  构建协同创新体系。推动中小企业开展产学研用合作,鼓励中小企业与重点实验室、制造业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高校、科研院所等创新资源合作,建立中小企业产学研用创新联盟。鼓励有条件的大企业搭建信息化服务平台,向中小企业开放入口、数据信息、计算能力。通过任务众包、生产协作、资源开放等方式,培育产业链,打造创新链,提升价值链,促进大企业带动产业链上下游中小企业协同研发、协同制造、协同发展。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科技成果转化。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全面提升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鼓励中小企业开展知识产权管理贯标。积极促进国内外大学、科研院所等科技成果向我区中小企业转移转化,强化产学研合作过程中的技术成果中试和熟化服务。支持和鼓励通过合作、转让、许可和投资入股等方式,推动技术成果转化和应用。
  提升互联网和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深入推进中小企业信息化进程,鼓励小微企业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市场营销、仓储物流、运营管理等环节应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创新生产方式和营销方式,提高效率,形成发展新优势和新动能。
  (三)促进转型升级,实现提质增效。
  推动“专精特新”发展。围绕《中国制造2025》以及我区新型工业化“五大基地”建设等重点领域,培育一批主营业务突出、竞争力强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打造一批专注于细分市场、技术或服务出色、市场占有率高的“单项冠军”。鼓励中小企业以专业化分工、服务外包、订单生产等方式与大企业、龙头骨干企业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
  促进产业集群发展。立足我区资源禀赋基础和现有产业发展格局,依托国家及自治区开发区(园区)、特色产业基地,重点打造农畜产品加工、化工下游深加工、黑色冶金深加工、有色冶金深加工、新材料、装备制造、大数据、云计算等一批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发挥龙头企业辐射作用,带动中小企业集群集聚、协同共进,形成分工协作关系明确、竞争力强的产业集聚区。促进中小企业融入产业链,促进集群内企业建立产业联盟,提升集群内专业化分工与协作程度,完善集群内协作配套体系。
  推动绿色发展。按照绿色、低碳和循环经济发展要求,推动绿色、低碳中小企业建设。鼓励和支持传统行业中小企业采用先进适用技术实施清洁生产,降低能耗和污染排放,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引导中小企业走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发展道路,不断把生态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发展优势。
  加强品牌建设。引导中小企业实施品牌战略,增强品牌意识,提升品牌管理能力,实现从产品经营向品牌经营转变。鼓励和扶持中小企业申请认定中国驰名商标和内蒙古著名商标,支持各类行业协会注册地理商标等,加强品牌策划与设计,丰富品牌内涵,不断提高自主品牌产品和服务市场份额。推进区域品牌建设,提高区域中小企业影响力。
  【专栏2】“专精特新”工程
  推动 “专业化”发展。引导和支持中小企业专注核心业务,针对专门的客户群体或市场,拥有专项技术或生产工艺,使其产品和服务在产业链某个环节中处于优势地位,利用自身特色和比较优势,为大企业、大项目和产业链提供优质零部件、元器件、配套产品和配套服务。
  支持“精细化”发展。支持中小企业精细化生产、管理和服务,推广运用精益生产管理模式,以美誉度好、性价比高、品质精良的产品和服务在细分市场中占据优势。鼓励中小企业抓住关键环节,量化标准,强化责任,不断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
  促进“特色化”发展。支持中小企业针对不同的消费群体,采用独特的工艺、技术、配方或特殊原料进行研制生产,提供特色化、含有地域文化元素的产品和服务,形成具有独特性、独有性、独家生产特点,具有较强影响力和品牌知名度的特色产品、特色服务等。
  引导“新颖化”发展。鼓励中小企业持续投入、持续创新,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引导和支持中小企业树立新颖化理念,在样式、外观、规格、功能等方面加强个性化、艺术化等创意和设计,提供便捷化、人性化、细致化等产品和服务,以新产品、新服务满足需求,以新发明、新创造引领需求,通过技术、工艺、管理、服务的新颖化,不断占据市场先机。
  (四)强化融资服务,破解融资难题。
  创新融资服务。继续加强和深化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合作,加大对中小企业融资支持力度。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适合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需求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发展应收账款、存货(仓单)等动产融资模式,推动开展供应链融资,引导金融机构增加信贷投放。推动设立服务中小企业的民营银行和各类信贷机构,加快形成多层次、多元化的金融服务格局。在不断完善盟市统筹助保贷融资服务的基础上,推动开展全区统筹“助保贷”融资服务,提高资金利用率,扩大助保贷融资规模。探索建立中小企业转贷应急资金平台,缓解企业资金周转难题。
  拓宽融资渠道。加快推动一批中小企业通过“新三板”、“创业板”、“中小企业板”以及区域股权交易市场等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鼓励符合条件的银行通过发行同业存单、大额存单、可转换债券、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等产品,引导更多的资金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发挥中小企业发展基金作用,推动传统产业改造升级、节能减排,以及支持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农牧业、文化产业和民族特色产业等领域中小企业发展。
  加强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加大对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的支持力度,引导担保机构扩大对中小企业的融资担保规模,建立财政资金对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机构资本金的持续注入机制,做大做强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不断增强担保公司增信、分险能力。完善银行与担保机构之间的合作,探索和推动在银行与担保机构间建立合理的贷款风险分担机制。鼓励和支持担保机构加强管理,创新业务,提高担保能力,扩大低收费中小企业担保规模。
  推进信用体系建设。依托全区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推动建立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共享机制。支持利用大数据以及各类信息资源,建立包括企业纳税信息、进销存信息、诚信经营信息等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平台。鼓励各类平台畅通与银行业金融机构间的信用信息渠道,为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的授信提供参考。鼓励各类信用服务机构提供有效服务,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便利。
  (五)拓宽内外市场,推动开放发展。
  引导中小企业开拓市场。支持中小企业顺应需求升级要求,创新营销模式,深耕细分市场,拓展发展空间。鼓励中小企业加强工贸结合、农贸结合和内外贸结合,利用电商平台等多种方式开拓市场,提高市场拓展效率。推进连锁经营、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积极支持中小企业参加中博会、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等境内外展览展销活动。
  支持承接产业转移。抓住京津冀一体化的有利时机,充分利用我区资源区位、富余产能、产业基金、电价、产业链等综合比较优势,多种形式精准招商,加快推进京蒙合作,创新京蒙产业合作模式,承接产业转移。积极融入国家新一轮振兴东北战略,探索蒙东地区与东北三省建立产业合作发展平台,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助推我区产业发展。支持有条件的地区与长三角、珠三角等地区合作共建产业转移园区,助推我区产业转型升级。
  加强对外合作交流。主动融入国家“一带一路”战略,积极对接蒙古国“草原之路倡议”和俄罗斯“欧亚经济联盟”,共同打造区域经济一体化新格局。办好中蒙博览会、中蒙俄经贸合作洽谈会、中国(满洲里)北方科技博览会,支持我区中小企业“走出去”。
  (六)加快人才培养,提高企业管理水平。
  加强人才培养和引进。结合国家中小企业银河培训工程和自治区草原英才工程、中小企业经营管理领军人才工程,以培育创新发展领军人才、培训专业管理人才和创业创新人才、培养中小企业职业经理人为重点,加快我区中小企业人才培养,造就一批创新型企业家、领军型企业家队伍。积极推动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及社会中介组织,为中小企业组织开展各类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培训。支持优势中小企业通过股权激励、期权激励、技术入股、成果奖励等多种形式,加快各类创新人才引进培养。
  推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规范企业产权制度、治理结构和管理制度。引导中小企业树立现代企业经营管理理念,加强财务、质量、安全、用工、风险等基础管理,强化精益管理、现场管理,鼓励中小企业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管理水平。激发企业家精神,增强企业内在活力和创造力。
  推动中小企业管理创新。鼓励有条件的中小企业开展管理创新,及时总结经验,积极参加全国和地方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申报活动。加强管理创新实践和创新成果推广,鼓励和引导中小企业学习和借鉴国内外先进管理经验,提升管理水平。鼓励中小企业依法规范经营,履行社会责任。
  【专栏3】人才培育工程
  培育创新发展领军人才。培育一批具有战略眼光、创新思维的领军型企业家和高层次管理人才。组织优秀企业家赴国内外知名高校系统学习现代经营管理知识,赴知名企业、典型企业参观考察,提高战略管理、运营控制和领导能力。充分发挥优秀企业人才的示范效应,引领带动全区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素质、能力全面提升。
  培训专业管理和创业创新人才。开展财务管理、绩效管理、生产管理、品牌管理、人力资源、市场营销等重点专业领域培训,培育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围绕鼓励创业和提高创业成功率,开展创业培训,引导中小企业创业人员提高创业技能,增强自主创业意识。
  培养职业经理人。切实加强企业发展急需的政策法规、战略管理、财务管理、资本运营、人力资源、市场营销、品牌管理、安全生产等方面知识的培训,造就一批服务中小企业的现代企业职业经理人。
  (七)完善服务体系,提升公共服务能力。
  加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自治区枢纽服务平台的总部与指挥中心作用,切实提升统筹资源、信息共享、协同服务的能力,;进一步发挥盟市综合服务平台区域中心的支撑作用,做好服务资源汇聚、服务数据收集、服务需求调查、区域服务产品开发工作;推动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向旗县(市、区)和工业园区延伸,形成以自治区、盟市、旗县(市、区)三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为主体架构的公共服务体系。按照“资源共享、协同服务”的原则,加快全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的整合优化,完善服务功能,提升服务能力,扩大平台服务覆盖面。推动共享工商、税务、人社、发改、科技、金融等部门服务资源,提升平台的服务范围与能力。
  发挥社会化服务机构作用。充分利用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整合各类服务组织,打造成集聚公共与市场服务资源、互联互通、服务协同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培育发展一批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的中小企业服务机构,推进分类指导和服务。研究制定中小企业服务标准,规范企业服务市场,提升社会化服务机构能力,拓展服务领域和内容。
  加强和规范公共服务平台运营和管理。完善公共服务平台市场化运营模式,探索长效运营机制。研究制定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服务规范和运行考核办法,优化协同服务机制,强化管理和考核,促进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可持续发展。创新服务模式,通过减少服务环节、缩短服务链条,发挥批量服务、模块化服务等方式降低中小企业服务成本。
  【专栏4】公共服务能力提升工程
  优化公共服务平台网络。依托自治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1(自治区枢纽服务平台)+14(盟市综合服务平台)+N(产业集群窗口服务平台),推动窗口平台向旗县(市、区)和工业园区延伸,基本实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节点在旗县(市、区)级和自治区级工业园区全覆盖,扩大公共服务平台覆盖面。
  提升公共服务平台网络服务能力。继续支持和引导中小企业公共平台不断提高集聚服务资源的能力、完善服务功能,推动线上线下服务相结合,服务与需求精准对接。发挥平台网络资源共享、服务协同优势,推动平台网络组织带动优质专业服务资源开展专业化、特色化服务,提高服务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创新公共服务实现方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全面推行服务券、购买专业化服务产品等新型公共服务模式,优选、扶持、引导一批专业化社会服务示范机构,推动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提供全方位、多层次、低成本服务。
  (八)深化改革,持续优化发展环境。
  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推动行政审批、投资审批等制度改革,减少政府对微观事务的管理,缩减政府审批范围。推动建立健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管理模式,为企业松绑减负。推动商事制度改革,创新管理方式,激发市场活力。
  完善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和贯彻落实创业创新、融资担保、财政支持、税费优惠、市场开拓、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的扶持政策,进一步加大对中小企业发展的扶持力度。
  改进政务服务。构建规范高效的服务机制,完善法律、规划、政策,畅通信息发布渠道,建立健全服务信息系统,逐步实现网上受理、信息共享,着力解决政策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营造受理程序简、办事效率高、服务成本低、中小企业满意的政务服务环境。
  减轻企业负担。进一步推进合理降低企业税负,全面实施涉企收费目录清单管理,规范涉企收费行为,减轻中小企业负担。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和企业投资项目相关审批程序,推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推进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推动降低企业用能、用地成本等。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法律保障
  加快推进《内蒙古中小企业促进条例》立法进程,围绕财税支持、融资促进、创业扶持、创新支持、市场开拓、社会服务、权益保护等重点领域推动贯彻落实。强化《中小企业促进法》实施情况监督检查,切实发挥法律对中小企业保障和促进作用。
  (二)强化组织领导
  发挥好自治区各级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作用,推动各部门间的协同效应和联动机制,进一步加强对中小企业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领导和政策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加强全区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队伍建设,切实强化职能,发挥牵头和综合管理作用,促进中小企业政策制定和服务工作迈上新台阶。建立健全考核监督机制,加强督促检查和实施绩效评估,确保各项重点工程和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三)加大财税支持
  各级财政统筹安排各类服务于中小企业发展的资金,创新资金投入方式,对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等市场薄弱环节予以支持。推动建立自治区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推进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与内蒙古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合作,作为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子基金,共同推动基金做大做强,发挥财政资金放大效应,有效缓解我区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加强中小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结合新情况、新问题,统筹研究有利于中小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加强政策储备。
  (四)加强政策落实
  全面梳理国家、自治区出台的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充分利用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和各类主流媒体、网站、微信、微博及专题培训、专家讲座等多种形式,加大政策公开和宣传解读力度,提高政策的覆盖面和知晓度,营造全社会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良好氛围。推动建立和完善各项政策的公开、共享和贯彻落实监督机制。建立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落实责任制,制定中小企业政策落实任务清单,切实把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建立政策落实监督长效机制,持续做好中小企业政策落实情况的专项督查,采取抽样调查与现场检查的方式,做好跟踪问效,推动政策有效落实。
  (五)强化服务支撑
  推动建立跨部门政策信息发布平台,汇集涉及中小企业的法律法规、创业、创新、金融、市场、权益保护等各类政府服务信息,为中小企业提供便捷服务。建立中小企业诉求反馈绿色通道,形成快速响应机制。推动建立中小微企业维权机制。推动各地重视和发挥中小微企业维权服务机构作用,支持服务机构帮助中小微企业提高维权的意识和能力,规范市场主体交易行为,防止大企业违约拖欠中小微企业货款。
  (六)加强运行监测
  建立健全适应全区中小企业发展特点的统计体系,建立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机制,加强对小微企业监测分析。逐步建立中小企业市场监测、风险防范和预警机制。密切关注和跟踪分析宏观经济形势,加强对经济运行中倾向性问题的研究。充分了解和掌握产业、行业、企业发展的趋势、特点,积极帮助中小企业解决发展难题,提出对策措施。
 
 
  抄送: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自治区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3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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